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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重拳砸向“地條鋼”
[ 編輯:admin | 時間:2016-09-16 20:59:18
| 瀏覽:2251次 | 來源:本文首發于微信公眾號:蘭格鋼鐵網、蘭格鋼鐵研究中心 徐莉穎 | 作者: ]
本文首發于微信公眾號:蘭格鋼鐵網、蘭格鋼鐵研究中心 徐莉穎 12日,發改委就中央電視臺近期曝光的新沂小鋼廠違法生產銷售情況進行了通報,以明傳電報形式印發《通報》要求堅決打擊制售“地條鋼”的違法行為。 地條鋼,即軋制劣制鋼成品的一種長形鋼坯,因早期澆鑄模具為地上挖槽而得名。因用中頻爐把廢鋼鐵熔化、再倒入簡單鑄鐵模具內冷卻而成。其間,既不進行任何分析化驗,也無溫度等質量控制,被認定是劣質產品。地條鋼主要的危害有: 一是地條鋼嚴重影響建筑工程的質量,帶來巨大安全隱患。地條鋼工藝落后,只熔不煉,沒有除雜程序,用其軋制成的成品材雜質多,抗壓、抗彎性能差,質量存在嚴重隱患。一噸由地條鋼軋制的螺紋鋼,數量有220多條,而符合國家標準的螺紋鋼,數量僅有110余條。在建筑工程中,鋼坯、鋼錠、線材、螺紋鋼、小型材是關系工程質量安全的重要產品,涉及人身、財產安全,用地條鋼加工的鋼材一旦進入建筑工地使用,對建筑工程質量造成嚴重威脅。二是地條鋼大量耗費電力資源。煉制每噸地條鋼耗電高達700千瓦時~800千瓦時,耗費電力資源,用巨大的能源為代價,換來的卻是不合格產品,得不償失。三是地條鋼企業對環境污染嚴重。地條鋼老板往往簡單投入,不采取任何環保措施,廢水四溢,廢渣滿地,廢氣沖天,對周邊環境造成惡劣污染。四是一些地條鋼假冒正規品牌流入市場,會干擾區域鋼材市場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地條鋼的產品質量不合格但利潤極高,利益鏈復雜,隱蔽性極強,數量龐大。據之前報道的數據,我國存在超8000萬噸的地條鋼產能。據了解,國家從2002年就開始大規模專項治理、取締“地條鋼”。為什么地條鋼屢禁不止? 究其根本在于利益。地條鋼利潤巨大,除了生產者可以收獲頗豐利潤外,地方政府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作為也是一部分原因,畢竟一家高利潤的鋼鐵企業可以帶來不錯的就業和稅收。 輿論一向認為地條鋼查處難是首要問題。據調查,很大一部分地條鋼企業在經歷多年的“掃蕩”下,已經改頭換面,企業名字都不含鋼鐵倆字,給查處增添了難度。但也并非查處無“門”,生產“地條鋼”需要大量電力和水,一條龍生產需要專線供電,只要通過供電部門,就可以了解哪些地方的用電情況異常,有助于技術監督部門發現地條鋼窩點。所以說打擊生產地條鋼最簡單、最經濟、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切斷電力供應。沒有了電,設備就不能生產,后面自然也就沒有銷售和使用環節上的風險了。 當然僅僅依靠電力部門監察也是完全不夠的,質檢部門需要加大對生產企業的執法檢查,一旦發現落后設備應當采取強制措施停止生產。除此之外,徹底封死地條鋼的銷售路徑才能使其不“死灰復燃”。加強執法部門的聯系,加大對建筑工地的監督檢查,對工地上使用的鋼材進行質量抽檢,對于使用地條鋼的工地企業進行處罰。 此次發改委在《通報》中要求,各地嚴禁建設新增鋼鐵產能項目,堅決打擊制售“地條鋼”的違法行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積極推進去產能各項工作,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嚴厲打擊制售“地條鋼”等違法行為,對“地條鋼”產能和落后產能要立即拆除,不得“淘而不汰”,防止“地條鋼”和落后產能“死灰復燃”。 還應建立制度化、常態化的長效監管機制,切實鞏固取締成果,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各執法部門將切實履行本條線監管責任,上下聯動、嚴格執法,健全執法監管長效機制。專項整治行動后,再出現新的“地條鋼”企業或已取締“地條鋼”企業“死灰復燃”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地區的主體責任和執法部門的監管責任。 從執法部門的角度,更應該清楚的認識到,從危害上來講“地條鋼”遠超過剩產能,它不僅僅在于增添了落后產能,更是對人民的切身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隱患,必須正視打擊“地條鋼”的重要性。 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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